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为加强科研诚信,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严谨规范的科研氛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践,特就当前学术成果在公众媒体上发布时的常见问题或错误予以诚信提醒,以更加公开、透明和负责任地发布学术成果,确保发布学术成果的准确性、权威性,避免公众误读、误解,请实验室各部门、平台、团队认真学习并落实。
问题一:未经多方审核发布新闻稿或随意更改已审定的新闻稿。应对发布的学术成果严格把关,遵循实验室对外宣传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以及宣传管理人员,对新闻稿中的图文表述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新闻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对随意替换或应合作方要求更改已审定的新闻稿,造成虚假宣传或宣传失衡。
问题二:在成果发布时随意使用“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唯一”“最”“100%”等词语,滥用“卡脖子”“填补空白”等词语。应对科研成果进行客观、准确和专业的表述,尊重原始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术同行的评价和意见。反对未经严密调查分析论证,夸大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问题三:未对学术成果的适用条件作出必要说明。应在确保准确性、客观性的基础上,负责任地向公众传播学术成果的价值,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学术成果的适用条件作出充分完整的解释。反对偷换概念或误导性描述造成公众误解。
问题四:删减学术成果的相关重要信息或隐瞒利益冲突。应全面、完整描述学术成果的所有重要信息,客观披露学术成果的利益相关方。反对在学术成果发布时暗箱操作、炒作成果经济价值、干扰金融市场,为关联方谋取不当利益。
问题五:违反与出版商、合作单位的约定先行发布学术成果。应遵守出版伦理与合作约定,获得相关方同意后方可发布学术成果,合理分配荣誉并共担风险,倡导踏实专注、内敛务实的学术风气。反对为谋取个人或单位利益未经许可抢先发布学术成果。
问题六:未及时回应公众重大关切或质疑、纠正失实报道。应主动回应公众的重大关切或学术同行广泛公开的质疑,澄清科学事实,及时纠正失实报道。反对听之任之、对失实报道不负责任。
本提醒参考附件: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的通知
综合事务管理部
2021年7月6日